Tuesday, December 8, 2015

「積極主動負責」才是真正有責任感




/杜書伍

從來沒有一個人,會認為自己「不負責任」。然而,組織經常出現一種矛盾現象,亦即各功能分工下的每一個環節,都認為自己確實有「負起責任」將「份內之事」做好,但整體運作起來卻仍然漏洞百出,原因何在?

當組織運作的過程中產生問題時,多數人會想要先釐清「責任歸屬」,以「排除法」檢視是否是自己的「份內之事」。亦即,把「份內之事」顧好就是負責任,是多數人對「責任感」的認知。然而,組織是各功能單位依其專業進行分工,串聯起來的運作過程是環環相扣,各功能之間或多或少都存在權責不易界定的「灰色地帶」,也是較複雜、容易出錯的地方。

抱持「份內之事我負全責」心態的人,任事原則在於「份內之事不能出錯,錯了要負全責」,他對「份內之事」兢兢業業,對灰色地帶格外敏感,認為觸碰灰色地帶是「撈過界」,會得罪人,這種只想把份內之事「顧」好而非把事「做」好的心態,是主管最易感到無力之處。

另一類人,他充分認知到功能分工是高度互賴;要真正把事做好,必須把鄰近功能的事物,以及功能之間的灰色地帶一起納入思考。當他遇到權責不清處,他會積極主動去負起責任、尋求解決,並持續關注灰色地帶事物有否改善與提升,這類人「積極主動負責」的任事原則才是真正有責任感,也永遠是組織所欲優先拔擢、培養的人才。因為他們會不自覺在積極主動負責的過程中,提升了能力的火候與思考的高度,無形中,就比別人多歷練了思考的高度與執行的深度。

以組織的角度而言,倘使人人都具有「『積極主動負責』才是真正有責任感」的認知,那麼,組織中的灰色地帶,將不會是無人聞問的「死角」,反而會是不斷提升運作精緻度、培養人才的溫床。反之,如屬「限定範疇負責」者,久而久之將形成被動負責、故步自封,長期下來組織的死角愈來愈多,令主管無力、頭痛不已,長期必然是組織優先要淘汰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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