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5, 2011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文/何飛鵬


一個小朋友出去創業經營出版社,由於他在工作上常有失誤,因此我還相當替他擔心,沒想到創業之後,所出的書中規中矩,雖然沒有立即大紅大紫,但也尚稱穩定,看來創業應不至於出現災難。我很好奇他的轉變,找他來聊聊,我問他過去上班時,經常選錯書,出了一些不好賣的書,為什麼創業之後,選書變得精準,不太容易犯錯呢?


他不好意思的告訴我,過去反正是在上班,拿公司薪水,犯錯了也賠不到自己的錢,所以就沒那麼在意。但現在創業了,一旦做錯,賠了都是自己的錢,而他也沒有多少錢好賠,所以只好小心翼翼的精算,一步都不能出錯,除非真的有把握,絕對不會衝動,所以成果就不錯。


他還向我道歉,對他自己過去的不小心,覺得對不起公司。我終於得到真相,也看清楚了很多上班族沒有說出口的內心世界。


我想起前不久,一個私下場合,一位非常貼心的部屬勸我:何先生,你為什麼要那麼拚命,這樣太辛苦了,你年紀也大了,不要太勞累了。這一段話,我尚聽得下去,但接下來,我就不知道如何自處了。他繼續說: 何先生,你反正也是打工,為人作嫁,替公司做事,盡力就好,不用全力以赴,又不是做自己的事,幹嘛那麼認真。


這兩件事,核心的邏輯都一樣:做自己的事,全力以赴;做別人的事,適度就好,太認真,不值得!看起來,這也是社會上大多數打工者共同的心聲。


我不能說這種想法有錯,至少他們也做了事,也盡力了,只是心中有所保留而已。


我恍然大悟,找到我這一輩子始終辛苦的原因,我被「承諾」所害,我把工作視作承諾,我把職位也視作承諾,我對別人做出承諾,接下這個職位、接下這個工作,為了完成承諾,我就不只會盡力,還要全力以赴、還要沒日沒夜、還要……。而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是我自己的事,還是公司的事、還是別人的事;我也沒有想到:做好了,我會不會得到回報。


我不想用「受人之託,忠人之事」這八個字來解釋自己的行為,因為這八個字有太多道德的成分,而我自認不是個道德高尚的人。 我只是愛面子,答應的事一定要做到,這是有面子的事;做任何職位一定要做到最好,這也是有面子的事,因為愛面子而全力以赴,以信守承諾,以自我實現。


這樣子雖然很辛苦,但也有一些代價,因為要信守承諾,逼出了自己的許多潛力,也逼自己勉強學了許多事,我的能力因此而快速增強,而當我決定創業之後,這些能力都變成我的籌碼,我替別人辛苦打工的結果,都回報回到我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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