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0, 2012

信任、聲譽價值幾何?

/財富中文網


“企業的品牌如同人的聲譽,只有盡力將困難的事做好,才能贏得聲望。”——亞馬遜網站創始人傑夫•貝佐斯(生於1964年)


對以上說法,我想補充一下:一個人要想贏得良好的聲望,除了要把困難的事做好,還要讓人知道自己是坦誠、值得信賴、並且能夠提供客觀意見的人。從長遠來看,良好的聲望是個人最具價值的資產,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去積累,卻容易毀於一旦。在任何領域中,這都是千真萬確的,但它與商業的關係尤為緊密。在國際商務中,聲望好與不好的差別比在國內更加明顯。良好的聲譽價值極高,甚至可以決定競爭的輸贏。其原因可能是離家越遠,人與人之間、組織與組織之間的共同點就越少。文化和價值上的差異可能導致誤解和不信任,甚至會由此滑向交易失敗、合作破裂的深淵。


這說明建立信任最好還是要從零開始:在業務關係剛萌芽的時候,就假定雙方在相互認識、相互了解和相互信任方面都處於極低的水平。為此,就要多花些時間建立起系統的溝通,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常說“人生苦短”,這句話也意味著“生命如此短暫,不能拿名譽來冒險,因為惡名會毀了你,並讓你付出慘重的代價。”年輕人經常會問,相對於那些慣於欺騙、偷盜和違規的人來說,好人是否終究能有好報?有時似乎壞人總能搶先,至少在短期內情況的確如此。例如,銀行劫匪可能一夜暴富,但問題是這種財富很難長久,並且經常會伴有性命之憂,其中很多還會破壞幸福的生活。(例如,你的前搭檔用槍抵著你的頭,讓你交出全部現金。)


據我所見,建立聲望的價值不僅在於它的正確性,還在於它比其它任何方式都更可能帶來長期的成功。個人層面上的聲望還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要經過一段時間讓你的行為表現對周圍的人具有可預見性才能獲得。企業領導喜歡可預見性。雖然他們經常要應付各種不確定性,但可預見性和透明度像磁石一樣對他們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建立信任的過程各國有所不同。在某種程度上,這也反映出了文化的差異。冒著以偏概全的危險,我認為美國人一般會先信任,後質疑。就像裡根總統在形容軍備控制談判的策略時曾說的:“信任,但要去偽存真。”我的中國朋友更加謹慎,更願意先觀察一段時間並建立起關係,然後再給予謹慎的、有條件的信任。但這種進程也有可能加快,前提是已經有了一些既有的關係、“裙帶”、或者是共同信任的第三方介紹等。


一旦信任遭到破壞,重建的難度要比當初建立時大很多。所有這些都表明,不要理所當然。互相理解和互相信任需要經過很多有意識的努力才能獲得,特別是在跨文化關係中。忽略這方面的要求會給以後帶來意外的干擾。而如果雙方都能夠用心,這個問題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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