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小孫女給我的啟示

文/何飛鵬


兩歲多的小孫女帶給我無窮的樂趣,也教了我許多事,給了我許多啟發。小孫女給我的第一個啟發是以身作則:我要求她吃飯時要專心,不可以看電視。可是她回報我的是大哭大鬧、抵死不從。於是我只好自己也不看電視,端坐在餐桌前認真吃飯,我第一次是自己關掉電視,第二次則是當著她的面要求保母去關電視,第三次則要求小孫女自己去關電視,經過幾次之後,確立我們家吃飯不看電視的原則,小孫女開始認同這件事,也逐步養成吃飯不看電視的習慣。


我很清楚,我要求小孫女遵守的事,如果我自己卻違背不遵守,她雖然還小,不會與我爭辯,但她會抵死不從。小孫女教我的第二件事,是任何事都不可能簡單完成,尤其是命令,往往會適得其反。


與鄰居的小姐姐玩,是小孫女最喜歡的事,可是要她回家,她也會抵死不從。剛開始,我用堅決的口氣下命令,她就大哭大鬧,我不得不強行抱她回家。第二次,我事先告訴她,當要回家時不可吵鬧,要乖乖回家,她勉強同意。可是到要回家時,她就找各種理由,我只好延長幾分鐘,時間到時,還是不免生氣,但吵鬧的幅度已變小。第三次,去之前我反覆重申,要準時回家、不可生氣、不可找理由,這一次,她比較爽快答應了,但在離開時,雖不再哭鬧,但仍然十分生氣,我問她,不是說不能生氣嗎?她回答:我還想玩,我不想回家。我看得出來,她逐漸接受要回家的事實。後來,除了重申,我再加了一個動作,宣布要回家時,倒數計時,並要求小孩子一起倒數,這次就更順利了。


這個經驗對我啟發甚大,用命令讓別人做事,這當然是最簡單的方法。但對方如果不認同命令,就難免陽奉陰違;對方如果對命令不深刻理解,或者不會做,也就無法執行命令。這時候,我們就要有更細緻的做法,才能讓別人接受。


循循善誘,仔細的溝通是重要的方法,一定要讓別人徹底認同這件事、瞭解這件事,我們才會得到理想的結果。而對方如果不會做,我們就要更有耐性,一步步教會他們,才能完成。所有的事,都要細緻的執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大多數在上位的領導者,都會犯這個毛病,當一切都簡化為指令時,很可能得不到好的結果。


小孫女給我的第三個啟發是:要讓她承受一些苦果,她才會真正學會。小孫女喜歡站到椅子上手舞足蹈,我一再告誡都無效。有一次一不小心,椅子翻倒,她也從椅子上跌下來,雖未受傷,但她已大受驚嚇。我乘機告訴她,這很危險,以後不可再犯。果真成效顯著,有時她雖難免忘形,但只要糾正,她會立即坐回去。


在工作上,我也常看著部屬犯錯,只要錯誤是公司可承受的範圍,我發覺犯錯是最好的學習。


萬事留心皆學問,就算近三歲的小孩,也可以教我一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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