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飛鵬專欄
選擇做錯的事,其實是非常理性、冷靜的選擇。如果做對不成,還可能萬劫不復,就該想犯小錯,而非一廂情願地只想把事情做好、做對。每個人每天都在想怎麼做對事,絕對不會有人想把事情做錯,問題是在有些特殊情境下,一廂情願地想把事情做對,將會釀成更大禍事。
棒球教練要求選手執行「犧牲打」,就是明顯地「選擇做錯的事」,以犧牲打擊者為代價,目的是要把壘上隊友向前推進到得分位置,期待下一棒能一擊得分。打擊的目的就是要上壘,刻意要求打擊者被刺殺出局,當然是錯的事,但教練為何要選擇做錯的事呢?
仔細分析統計數字就不難理解:一般棒球選手的打擊率都在2~3成之間,低於2成是差勁的打者,高於3成是強打者,4成以上的打擊率則幾乎不可能出現。成功的打擊上壘率少於5成,要安打上壘(做對事)的成功率僅3成左右(或更小),但被刺殺(做錯事)的機率卻有7成以上,所以安打上壘是一件很難完成的事。
一旦安打不成,不只打擊者會被刺殺,運氣不好時,壘上跑者還可能被雙殺,造成大災難。所以戰況膠著時,犧牲打就變成好的選擇,確保上壘者進占得分位置,避免雙殺的悲劇。
這就是選擇做錯的事,選擇傷害比較小的錯誤,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這並不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邏輯,因為兩害相權是明確知道不可能做對,所以擇較輕之害而行,理所當然,人人知之。選擇做錯的事則不同,因為還有做對的可能,只是成功率不高,所以明知成功率不高,大多數人還是選擇正向思考、做對的事,而一旦未能做對,可能蒙受更大的傷害。所以「選擇做錯的事」,應該變成我們決策判斷的選項,而不是一廂情願地想把事情做好、做對。
在選擇做錯的事時,有幾個必要的思考步驟:
(1)分析事情做對的成功機率;
(2)分析做錯事時,是否會陷入無可補救的傷害;
(3)有沒有較小的錯誤可以選擇。
理性分析事情做對的成功機率,是決策前必需的步驟,只不過大多數人都傾向於想成功、放大成功的可能、不想失敗,所以許多事明明成功機率小於50%(或更低),還是一意孤行。
一般而言,成功機率在7成以上,全力想成功理所當然;成功機率在5成上下,強渡關山也可理解;但如果成功機率小於4成,就該認真想失敗,考慮選擇做錯的事。
其次,若一味搶攻不成,反而有可能陷入萬劫不復的絕境,再加上成功率原本就不高,這時當然不能想成功,而要想失敗;要選擇犯小錯,遭遇比較小的傷害,然後再徐圖進取。
這其實是非常理性、冷靜的選擇,如果做對不成,可能萬劫不復,就該想犯小錯,不要犯大錯,這就是選擇做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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