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飛鵬
一個民營企業家接手了一家國營事業,立即下了一個指示:3000元以上的支出,一律報總經理核准。在將原有的「核決權限」(LOA,LevelOfAuthority)全部暫時擱置的情形下,總經理鉅細靡遺地過濾每一筆支出。一年多之後,公司的費用大幅減少了30%,讓這家原本每年虧損上億元的公司,接近損益兩平。
聽到這個故事,我得到深刻的啟發,原來改造老公司是如此地簡單,只要改變公司用錢的態度就可以了。這個企業家告訴我,當他下這個指令時,所有的主管都反彈,質疑總經理有這麼多時間了解所有的細節嗎?也質疑核決權限被取消了,各階級主管如何能負責呢?更質疑總經理管這麼小的事,會不會延誤決策時效呢?這位總經理淡淡地答覆:他只是剛到任不了解狀況,所以要透過這種方式,徹底了解實務,而且他一定在最快的時間內批覆公文,絕不會耽誤時效。
就這樣,他徹底控制了每一項支出,只要他認為不合理的,一概把承辦人及主管找來仔細溝通,能停止的支出,立即停止;不能停止的支出,這次先付,但下不為例;並同時為未來類似的花費,訂定嚴格的審核標準,要大家一體遵行。
整個公司被他這個「不合常理」的作為全驚動了,私底下抱怨驚天。控制完費用之後,這位總經理開始檢討每一項成本,從人員的合理與效率,採購、進貨的比價,到工作、製程的有效與否,逐一檢討。就這樣產品沒變、生意模式沒變,但公司的支出大幅下降,達到「減虧」的目的,公司開始進入健康的良性運作。
浪費、不負責、不效率,當然是公務機關與國營事業的特色,這個老闆接手的國營事業有很豐富的資產、很好的商譽,獲利也良好,只不過當環境改變,生意逆轉,但整個組織大手大腳的花錢方式卻沒有改變,當然難逃虧損。而3000元以上支出報總經理親批,這麼簡單的方法,就讓一個老化的公司重生。
其實對一般民營企業而言,浪費與不效率的劇情雖然沒有國營事業嚴重,但只要是老公司、大公司多少都有類似的狀況,所以新上任的主管如果想有所作為,親批所有細微的支出,應該是有效的方法。
民營企業雖然也追逐效率,但效率僅止於制定控管通則,一旦有例可循,就援例辦理。只是,通則通常是中間偏高值才能適用,對於一些可以更有效率的細節,就不會太仔細追究,長此以往,整個組織就會愈來愈沒效率、愈來愈浪費。也因此,只要是大公司、老公司,都有隱藏的不效率與浪費,管理者只要有心,都有可能改善。
每一個經營者,在一段期間之後,都應重新檢視組織的效率與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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