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9, 2009

輕鬆喚醒你的行動力

文/吳凱琳
1.寫下目標,貼在最顯眼處提醒自己
眼睛所見,往往左右了你的行動。你必須把心中所想的具象化。你的願望是什麼?你想要達成的目標是什麼?現在立刻寫下來,貼在最顯眼、最容易可看到的地方,時時提醒自己。我第一次寫書時,自己做了一張假的新書封面,然後放在書桌旁,每天看著它寫作,藉此鼓勵自己,同時也提醒自己,不要怠惰。

2.不知怎麼做,就選擇和過去相反的路走
我們總是左思右想,怎麼做才是最好的選擇,最後的結果是永遠受困在當下。不行動永遠是最下策,如果你一時還想不清楚要怎麼做,最直接的辦法就是不要重複過去的行為。特別是當你處在逆境時,要擺脫困難,就去做你在順境時不會做的事情,用你在順境時不會採用的方法。

但多數時候,導致你躊躇不前的最大絆腳石,在於你的想法,要喚醒你的行動力,第一步得先換掉你的大腦,改變思維。方法不難,這是我的親身經驗。我會在一張白紙上畫出左右兩欄,左邊是「現在的我」,右邊是「未來的我」。接著在左欄寫下當下我所相信的原則,然後在右欄寫下和左欄完全相反的內容。

寫完之後,我把右欄的內容錄音下來,開車或睡覺前都聽一遍,聽久了,想法會不知不覺開始轉變,原本不相信的事情,後來都會覺得:「有何不可?」

3.埋頭苦幹,不要抬頭巴望未來的結果
任何事只要去做,而且是扎實做好該做的,再加上足夠的耐心,等時機成熟,事情自然水到渠成。《誰搬走了我的乳酪?》這本書的概念早在1979年就形成,但我直到1997年才開始動筆寫書。這當中我花了很多時間去觀察、測試新書的概念是否有用,不僅自己實踐,同時也分享給別人。直到經過長期的證明,確定這些概念真的對人有所幫助,能帶來改變,我才放心地動筆。書出版時,完全沒有任何宣傳活動,只靠口碑,也賣出了不錯的成績。因為,它確實是一本好書,我不需要刻意去推銷,它自然會受到歡迎。

4.再微不足道的成就,都要大肆慶祝
人需要被鼓勵,要激發行動力,就得當自己的啦啦隊長。

有句諺語說得很好:「沒有鞋子時覺得自己很窮,但看到別人沒有腳,就覺得自己很滿足。」我們只注意到現在和理想之間的落差,只看到缺陷,從不讚美自己哪些地方已經做得多好。

多給自己鼓勵。當你開始行動、而且有了些許的改變,就給自己小小的犒賞,為自己鼓掌叫好,而不是懊惱距離目標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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