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8, 2010

成果歸我,困難還給公司

文/何飛鵬

應徵一位經驗豐富的工作者,最後我問他:「可不可以描述一下你最得意的3件工作成果?」他侃侃而談地說了3件事,確實每一件事都功績顯赫。可是我事後追蹤求證,這3件事都是那個公司極重要的大事,而這位應徵者當時雖在那個公司服務,但是所擔任的職位不高,這些成果是否都可以列入他的功績呢?我保持懷疑。

第二個案例,我問一位績效不彰的主管,為什麼達不成預算?他告訴我:市場不景氣。他還指出,他所負責的產品,品牌力不足,與其他領導品牌,有相當大的差距。再加上團隊成員年輕,還有待訓練,這些都導致他的部門無法達成目標。

這兩個案例,正好是強烈的對比。大多數的工作者在計算成果時,往往把自己的成果,擴張為部門的成果、公司的成果,甚至整個行業繁榮興盛的成果。只要自己身在其中,所有的成果,自己都有一份功勞,自己都可以沾光。反之,遇到問題時,達不到成果的原因,都是外部因素:市場、公司、品牌、組織使然。而自己在這些不利的因素下,無能為力,罪不在我!

包括我自己在內,也難免如此。當我是工作者時,我這樣想;當我升任主管時,我也還是這樣想;一直到我自己創業,面對所有的部屬分享公司的成果,我完全不在乎。但是,當所有的同事遇到困難,把成果不彰的原因,都推給公司、景氣、環境,變成我要承受所有的困難,我才逐漸體會其中的問題。

每一個工作者,都是用自己的能力,解決所面對的困難,達成預期的工作目標。而能力與困難,同時都有各種不同的層次,大多數的工作者通常把這些不同層次的能力與困難混為一談,所以才會出現前述的錯誤認知。

不論是能力與困難,都可以分為4個層次的同心圓:最核心是自己的能力與自己必須面對與解決的困難,再往外則是部門、公司,最外圍則是行業、景氣、環境。在工作上,我們除了運用自己的能力外,也會整合部門、公司及外部環境的資源與能力。而每一個工作者面臨的困難,除了自己工作上的困難外,部門、公司、環境的困難,我們也無法倖免,我們都要一力承擔。

只不過當績效卓著時,我們往往忘了環境、公司及部門的貢獻,而把所有的光環加諸自己。反之,當我們遭遇困難時,我們卻會主觀地把環境、行業、公司的不足,列為我們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也變成我們無法達成目標的理由或藉口。

正確的工作態度是,我們可以全公司的成果為榮,但我們更需要承受所有的困難(或不足),不論是環境、景氣的惡化,或者公司品牌、知名度、資源或財力的不足,再或者是自己部門的人力、經驗不足,我們都要把它視為工作的前提,全盤接受,用自己的能力,設法讓這些困難減輕,而不是把困難還給公司、還給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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