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6, 2010

一場會議12分鐘,工作效率10倍速



文/謝明彧

《THE 21》封面故事為「『工作快手vs.遲緩人』,兩者有何不同」,解說各種職場的「效率工作術」及「拖拉改造法」,讓「加班」「工作做不完」的問題再也不出現。

日本最大網路購物公司樂天社長三木谷浩史就強調,當公司開始進軍海外,組織就必須以「10倍速」來運轉才能跟上時代,抓住瞬息萬變的致勝機會。

因此無論組織原本的步調如何,員工都必須加快步伐,以10倍速來行動。

三木谷式的「速度經營」的最大特徵,就是在各種組織事務活動上訂定「10倍速」的明確目標,然後找出方法達成。

其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將原本兩個小時(120分鐘)的會議,縮短為12分鐘的「10倍速會議」。

一般來說,會議中大半時間都用在說明事項,真正進行判斷決策的時間其實很短暫。

因此,12分鐘一場會議」的實踐方法,就是要求說明者在前一天將報告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給與會者,並要求所有人在進入會議室前必須讀完。

這樣會議過程只要處理「提問」和「決策」兩件問題,12分鐘內結束絕對綽綽有餘,也就達成「十分之一的削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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