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6, 2012

SMART原則

/MBAlib


目標管理是使工作變被動為主動的一個很好的方法,實施目標管理不但是有利於員工更加明確高效地工作,更是為未來的績效考核制定了目標和考核標準,使考核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更能保證考核的公開、公平與公正。


管理學大師Peter Drucker於他的著作《管理實踐》一書提出管理人員一定要避免活動陷阱Activity Trap),不能只顧低頭拉車,而不抬頭看路,最終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標。目標管理的一個重要概念是企業戰略規劃不能僅由幾個高管來執行,所有管理人員都應該參與進來,這將更有利於戰略的執行。另一個相關概念是,企業要設計一個完整的績效系統,它將説明企業實現高效運作。由此,可以將目標管理視為Value Based Management(價值管理)的前身。


  制定的過程也是自身能力不斷增長的過程,經理必須和員工一起在不斷制定高績效目標的過程中共同提高績效能力。 制定目標看似一件簡單的事情,每個人都有過制定目標的經歷,但是如果上升到技術的層面,必須學習並掌握SMART原則 。


所謂SMART原則,即是


1. 目標必須是具體的(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


2. 目標必須是可以衡量的(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資料或者資訊是可以獲得的。


3. 目標必須是可以達到的(AttainableA代表可實現(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


4. 目標必須和其他目標具有相關性(Relevant R代表現實性(Realistic),指績效指標是實實在在的,可以證明和觀察。


5. 目標必須具有明確的截止期限(Time-based T代表有時限(Time bound),注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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